2018年来,郴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认真落实执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深入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全市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的工作目标,全市集中主要精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强化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郴州市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郴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郴州市辖11个县市区,宜章、汝城、桂东、安仁县是罗霄山片区县,其他7个县市区是面上扶贫县,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5万人、贫困村442个。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0136人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由10.3%下降为3.28%,442个贫困村有313个贫困村退出。桂东县通过了市级、省级评估验收,将率先接受国家验收评估。精准扶贫的深入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不断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贫困户在精准帮扶中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市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脱贫攻坚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带头落实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郴州市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民生工程,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市委书记易鹏飞、市长刘志仁分别担任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常态化召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带头示范“1+1+3”工作模式,即市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村和一个贫困人口2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直接联系3户贫困户,分片承担常态化督导任务,督促各地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近两年的时间,市委书记、市长走访了郴州市各县市区的全部重点贫困乡镇。通过走村入户,细致全面地了解贫困群众心里想什么、生产生活缺什么、精准脱贫差什么,摸清真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在走访当中,书记市长为群众解决身边的实际困难155件,为全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制定、提高“三率一度”打下牢固基础,同时也以扎实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干部树标杆、作表率。
2、全面夯实扶贫基础。郴州市扎实做好贫困人口的识别等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贫困退出的程序,大力宣传精准脱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弘扬精准扶贫正能量,以身边的典型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推动全市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有序开展脱贫退出工作,坚持脱贫程序到位,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农户确认、公告公示、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执行。加大正面宣传,激发内生动力。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编制了《脱贫攻坚政策汇编》,采取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贫困农户广泛宣传扶贫知识和能享受的政策,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度。组织了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郴州广播电台、郴州新闻网、南国郴州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中省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抓精准脱贫的举措、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基层先富带后富、自主脱贫的先进典型。
3、强力推动形成合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和突出县乡一级主体主抓责任,出台《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推动了扶贫工作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的落实落细。二是各县市区围绕精准扶贫分别出台了“1+X”文件体系,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全市有扶贫工作重点村的乡镇建立了147个扶贫工作站,安排547名干部作为扶贫专干。结合村级班子换届,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把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支两委,增强村级班子的能力。
4、强化扶贫工作措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一批”和《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郴州市细化了精准扶贫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和组织保障,为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提供了具体操作办法。
(1)突出抓产业支撑。按照“四跟四走”的模式,通过龙头企业联结贫困户、专业合作组织联动贫困户、能人大户联系贫困户,探索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形式,《郴州市 “四跟四走”产业发展模式》成为全省扶贫典型。通过政策扶持,推进茶叶、烟叶、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草药、花卉苗木、草食动物、楠竹、油茶等产业发展,实现贫困人口20万人参与项目,贫困人口人平可增收1000元以上。全市已有418个贫困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253家,覆盖率达到98%。推进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全市191个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成和在建电商产业园13个,电商村级服务站957个,农村电商网店43313个,电商人才培训16280人次。
(2)强化政策保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2333户、24854人纳入最低保障,基本实现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提高了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整合多种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的综合保障措施,提高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保障,对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进行了再次调查摸底,完成了信息采集录入上报,贫困人口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账比例再提高10%。加大了生态补偿力度,全市909名生活在重点林区、生态公益林区、重点生态保护区内责任心强的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工资1万元。
(3)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控制面积造价、速度质量安全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原则,抓项目促进度,抓政策促规范,抓质量促安全,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0.93亿元,建成安置住房10311套,搬迁入住35464人。
(4)推动小额信贷扶贫。在442个贫困村全部建立了金融扶贫服务站,建立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到2017年底,郴州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金额20.28亿元,为产业扶贫提供资金保障。郴州市扶贫小额贷款用信率全省14个市州排第一,贷款总额在全省14个市州居第二位;扶贫小额信贷惠及4.9万贫困户,近16万贫困人口,人平增加收入1724元。
(5)实施光伏扶贫。郴州市成功实施442个贫困村及2000户贫困户光伏扶贫试点工作,2017年4月26日,全省光伏扶贫现场会在郴州市汝城县召开,《光伏照亮群众脱贫路——汝城光伏扶贫案例》成为全省典型。目前各地正在编制光伏扶贫项目入户计划,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落地,拓宽贫困群众新的增收管道。
(6)推动扶贫教育培训。一是依托郴州技师学院、郴州综合职业中专、郴州工业交通学校等学校,对全市2018年816人的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开展全额免费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完成贫困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640人,实用技术培训10000人的目标。三是深化劳务协作。落实“任务、稳岗、责任”三个清单,完成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600人的目标任务。
(7)强化驻村帮扶扶贫。全市共派驻帮扶工作队1250支、工作队员3133人,实现了全市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建立“1+1”驻村帮扶模式,对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增派了工作队和帮扶力量,做到了结对帮扶全覆盖。制订《郴州市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队的日常考核,将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情况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严格监管,要求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的致贫原因、家庭基本情况、脱贫计划“一口清”;每年至少4次到帮扶对象家里,第一次是说明制定发展计划,第二次是跟踪计划的实施,第三次帮扶产品销售,第四次盘算全年收入,随时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及需求,对接政策制定有效可行的帮扶方案。
(8)试点保险扶贫。从2017年开始,通过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及时兑现理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构筑牢固的安全“防火墙”。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全覆盖,实现产业保险对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保障,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等问题。坚持政府、个人合理分担,做到权利义务相适应,激发贫困群众发展动力;坚持贫困户自愿投保,扶贫资金保费补贴,既兜住因病因灾返贫的底线,又防止过度保险。
(9)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在全市共筛选了宜章福鹅公司、安仁生平米业、三湘菌业、汝城县泉水镇旱塘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353个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贫困户参与管理,有劳动能力的参与务工,充分启动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临武鸭”的先富带富经》入选全省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全市558家民营企业与447个村组结对共建,发展农业产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1000多个,帮扶资金1.55亿元,帮扶贫困户23291户。
4、强化资金投入管理。2018年1-5月,全市到位财政扶贫资金80375万元。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根据中省要求和财政工作省管县的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郴州市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细则》,郴州市把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市级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项目资金监管不失位、不缺位。成立了6个督查小组,聘请4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共36人,对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财政扶贫专项督查。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科学监管体系,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资金公示制度,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大资金检查和审计力度,规范项目资金运作。
5、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郴州市市县两级都把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脱贫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按照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暗访督查和动态跟踪力度。积极开展了日常督查和专项审计,全面排查相关问题。推动市发改委对易地扶贫搬迁,市住建局对危房改造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扶贫领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审议和专题询问,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通过督促检查和监督,确保了整改工作劲头不减,力度不松,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