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想改造,有时卡在标准上。最近湖南发了份文件(《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放宽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底线是“不低于现状”,说白了就是改完不比现在差。分寸就一个词,适度。这份文件一共18条,我们挑4条跟你有关的说。
先说头一条,像老小区这样的更新改造类项目,日照、绿地、车位这些标准,可以适度放宽。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各地经充分论证后,才能这么做。文件还鼓励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
再说闲置的老楼、老厂房。只要有人愿意来办,这些地方就可以改成养老院、社区医院、文体场馆,不用先改规划用途,按现在的用途就能先干起来。文件说,教育、医疗、养老、科研、文旅、体育等国家支持行业都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还有公园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下空间。文件鼓励在这里建地下停车场这类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明确不得改变公益用途,不得分割销售、变相销售。地上照样是公园,地下多出车位。
手续不全的老地块、老房子,也有说法了。在保障无过错方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区分发生的不同时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权属不清的,鼓励各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确权登记,把权属定下来、把证办下来。
这些事,省里定的是方向,具体怎么落,各地会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你最关心哪一条,评论区说说。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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