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疾控:五一小长假非必要不离湘,倡导就地过节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04-27 10:00 【字体:

  “五一”小长假临近,人员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加,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群众安全、有序、愉快的度过“五一”假期,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相关提醒。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倡导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外省外地亲友非必要不返乡、本地居民减少非必要跨省、跨市出行,就地旅游休闲,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避免跨境旅行。

  倡导公职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地市;确需出省的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返湘前自主报备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特别是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2.积极主动报备报告,配合落实防疫政策。

  所有来(返)湘人员,应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主动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湘,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未主动报备的来(返)湘人员,如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 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未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感染源头不明核酸阳性感染者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 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者,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6)近14天以来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7)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湘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提高卫生健康素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常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是自驾出行都要做好路途中的个人防护。

  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外出和进出人流密集型的场所,一定要正确规范地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勤洗手。居住场所注意通风换气。

  4.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

  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不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聚会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旅游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聚会,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倡导红白喜事简办缓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乡报备、村管理、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疫措施。会议、庆典、聚会等大型活动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

  各类公园、景区、景点、文娱场馆应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限流标准,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

  5.关注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

  旅行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中止出行计划。旅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旅行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终止行程,及时就近就医,进行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

  旅行归来,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密切关注家人身体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暴露或旅行史。从外省返程归来的人员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形势。

  若发现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本土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以及发现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工作单位报备。

  6.主动疫苗接种,构筑免疫屏障。

  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减轻病后重症的最有效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要自觉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完成基础免疫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及以上市民务必尽快接种加强针。

  (文/李琪 朱鑫 张亚娜)

信息来源: 新湖南客户端      责任编辑: 朱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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