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本土疫情复杂严峻,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健康,湖南疾控温馨提示:
所有入(返)湘人员,必须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主动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纠个人法律责任。
1. 科学有序出行
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它县(市、区、旗)及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区。
如有必要出行,请出行前登录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各地防疫政策措施,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和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疫情防控信息,注意查询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
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仅显示“已采样”无法乘坐)。自驾游和自由行游客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扫码测温。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应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
2. 跨省入(返)湘人员务必提前报备
所有外省入(返)湘人员在抵湘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登陆微信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10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人员,或与公布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所有外省入(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3. 落实跨省流动防疫措施
跨省流动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积极配合当地完成三天两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
来自外溢风险高地区的入(返)湘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入 (返)湘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跨省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目的地为湖南省的外省入湘货车司机,应提前报备,在入湘卡口配合查验行程卡,落实“落地检”和全程闭环。对来自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入湘货车司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减少人员接触和社会面活动。如需在目的地居住的,要按照属地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
4. 严控聚集活动
10月31日前,严格聚集性活动及大型会议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应倡导线上举办,小规模举办,实行“一活动一防控方案一应急预案”。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5. 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6. 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假日期间,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活动,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聚餐聚会,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