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地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车辆注册登记地等。
三、检查项目
(一)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检查
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监测、事故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产品一致性检查
1.抽取样车送检测机构检测
(1)传统燃油汽车:货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后防护装置、制动系统、转向系和柴油货车环保能耗等项目;专用汽车主要包括侧倾稳定角、危险货物标记等项目;乘用车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排气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等项目;三轮汽车主要包括实际最大车速及限速装置、侧倾稳定角、行车制动性能、驻车制动性能等项目(见附件1)。
(2)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乘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等项目;新能源客车主要包括客车结构安全、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蓄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等项目;新能源专用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等项目(见附件2)。
(3)摩托车:燃油摩托车主要包括摩托车排放污染物、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等项目;电动摩托车主要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等项目(见附件3)。
2.车辆现场检查
对货车、专用车、半挂车等产品进行车辆基本结构及技术参数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尺寸参数、整备质量、防护装置、轮胎规格、专用装置等。
各有关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