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发展改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发改工作实际,我委起草了《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下午18:00,修改建议和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我委。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联系人:曹建国0734-8857718
联系邮箱:hysfgwfgk@126.com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