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遴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2026年第23号
为保障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有关工作,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与严谨,全面提升项目方案审核质量与实效,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领域工作的技术和财务专家,专业方向应为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学科的相关专业。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相关工作满5年,且担任过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财务专家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财务类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满5年,且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项目的概(估、预)算编制工作经验。
(四)了解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专业技术要求、标准规范,能够熟练操作有关电子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核工作,入库专家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技术专家应具备野外现场踏勘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提出入库申请,填写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上报。现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审核遴选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核。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工作实绩、方案审核经验等,并结合专业结构需求,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申报材料
(一)《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入库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期彩色证件照(1寸)电子版。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扫描件。
五、其他事宜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件于2026年9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dzzhf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特大型地灾专家库申请-姓名-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褚宏亮,17319266095;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顾钰昱,010-66558578。
自然资源部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