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湘科发〔2026〕104号
各市州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2021年12月24日印发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科发〔2021〕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 湖南省科学技术领域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