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加快法治湖南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近日,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湘编办发〔2017〕1号),就健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将结合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