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芙蓉学校建设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目前一批芙蓉学校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助力教育扶贫和大班额化解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点赞。但从首批芙蓉学校建设情况看,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芙蓉学校建设整体推进顺利,但项目建设进展快慢不一,部分项目由于建设方案不合理、建设条件不成熟、资金配套困难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部分项目由于纳入芙蓉学校项目计划时已启动建设,实现“三统一”的要求存在困难;部分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力、工作措施不力、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地方教师编制紧张、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困难,导致芙蓉学校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任务十分艰巨。
《意见》的出台,能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芙蓉学校建设的指导,为2021年高质量建成100所芙蓉学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为实现芙蓉学校“六好”(好设计、好风格、好形象、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建设目标,打造成扶贫工程、希望工程、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示范引领新时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意见》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划用地有保障。《意见》指出,芙蓉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二是建设理念有新意。要求遵循“安全、适用、实用”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贪大求洋,既要体现生态、环保理念,又可融入民族、当地文化特点,同时又对标识清晰、风格一致、名称统一提出了要求;三是教师待遇有实招。要求各地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并将符合条件的芙蓉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芙蓉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四是加快发展有举措。支持芙蓉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试点,着力将芙蓉学校培育为全省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支持芙蓉学校创建“芙蓉学校网络联校体系”,形成“上联名校,下联村小”的芙蓉学校发展模式,加快提升芙蓉学校办学水平与面向所在区域的示范辐射能力,助力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是质量保障有机制。《意见》强调,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
三、《意见》的实施,能给贫困地区的群众带来哪些实惠?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人民群众都希望有好的学校、好的老师、好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强省建设要求,着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是省政府建设芙蓉学校的初衷。《意见》的实施,能指导各地将把芙蓉学校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作为一项希望工程、惠民工程、标杆工程来抓,努力高质量建好100所芙蓉学校,能够将群众期盼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落到实处,让每个孩子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孩子也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享受人生出彩的机会。
四、有哪些举措推动各地将《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意见》从抓好落实的角度,要求各地要把办好芙蓉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县级政府统筹,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及时解决芙蓉学校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芙蓉学校建设与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并将其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