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春节因素叠加影响,1-2月我省进出口增速出现回落,外贸发展遭受较大冲击。为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撑,有效帮扶、指导外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稳定我省外贸基本盘,制定《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聚焦点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形势下我省外贸发展中新的难点、痛点、堵点,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帮助外贸企业应对复工复产难、资金周转不灵、签订订单困难、供应链中断、国际物流停滞、贸易法律纠纷等问题。
三、亮点和创新点
1、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若干措施》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67号)基础上,对特殊时期稳外贸重点工作和支持方式进行的适当调整和细化补充,执行期限为我省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2、支持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针对疫情期间外贸企业面对面洽谈、线下接单受限等问题,提出鼓励外贸企业加强线上营销推广,对入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适当补贴服务费和推广费;鼓励外贸企业通过网上参展、网上洽谈等方式稳市场问客户;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重点展会且无法退回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继续按政策对展位费用予以补贴。
3、拓宽金融支持渠道。提供贷款方面,提出支持进出口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政策性信贷资金转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风险补偿方面,提出增加出口融资风险补偿金规模,适当降低风险补偿启动门槛。出口信保方面,提出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简化报损和索赔程序,适当提高保费扶持比例,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买方违约风险。
4、强化贸易链畅通支持。针对企业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资质办理、资信调查、订单签订、物流通关、贸易纠纷等进出口贸易各个环节,相应提出支持措施。针对当前跨国流动难度加大和国际物流停滞等问题,提出加快外贸供应链平台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外贸新业态与传统外贸融合发展。
四、保障机制
由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支持政策措施迅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