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解读《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9-03 22:49 【字体: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稳定重点先进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促进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全力推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2021年8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一)《政策措施》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湖南要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其中,将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摆在各项任务要求之首。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要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为查找我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短板,支持先进制造业补链延链,实现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推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2020年11月以来,省财政厅启动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政策起草工作,会同工信、税务部门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力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开展了供应链配套专项调研,广泛听取省直相关部门及单位、市州、龙头企业等各方意见及建议,数易其稿,形成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的审议稿。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目标。明确对省内整车(主机、主网)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与重点配套产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实施供应链配套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延长产业链,提升集聚度,实现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是政策措施。明确了九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支持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建立政府扶持与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挂钩机制,将龙头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产第一年实缴税收省级分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所在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政府,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二是推进补链延链重点项目建设。对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国内行业前10强龙头企业在我省新设实际到位资金超过10亿元的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三是鼓励采购补链清单内重点配套产品。制定先进制造业重点配套产品补链清单,对采购补链清单内配套产品、支持配套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重点培育的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视贡献情况给予定额奖励。四是引导重点配套产业园区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市州集中资源培育发展1-2个特色配套产业园区,比照湖南省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五是推进关键配套产品研发攻关。制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对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企业加大奖补力度。六是加大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首购产品目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七是强化金融与财政协同联动。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支持补链清单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专属保险产品,省财政给予投保企业一定保费补贴。八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配套企业实行用地倾斜,配套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园区给予周转用地指标奖励。九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统筹指导先进制造业补链延链与配套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拟定、动态更新发布补链清单和攻关清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由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联合工作组 ,研究拟定重点培育、招引的配套企业名单,提供“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项政策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逐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升我省有色金属(含废钢铁,下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能力,保障国家有色金属资源战略安全,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一)《政策措施》起草背景及过程

  我省是传统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较好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基础。其中,再生铜铝、钢铁、钨钴和稀贵金属是我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的支柱。随着2020年以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金属资源在金属资源利用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在国家资源战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推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支持我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固链、延链、强链,实现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2020年10月以来,省财政厅联合工信、税务等部门多次赴有关企业、园区开展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专项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的《政策措施》审议稿。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目标。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再生铜铝、钢铁、钨钴和稀贵金属四类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以下简称四条产业链),大力引导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走精深加工路线,促进我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年产量突破2000万吨,年产值达到2000亿元,年税收达到100亿元,纳税5亿元以上行业龙头企业达到3-5家。

  第二部分是政策措施。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产业延链强链激励力度。鼓励市县围绕四条产业链招引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省级对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予以“一事一议”支持,对政策实施效果好的重点市县加大奖补力度,用于支持当地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二是推动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对新获评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给予200-5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200万元、50-100万元奖励。三是强化金融政策引导支持。创新多样化金融服务模式,加大湖南省新兴产业基金对有色金属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市场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省财政视情况给予一定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四是完善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保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四条产业链上的精深加工企业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设施,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流程。五是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有色金属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我省对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与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的统筹整合与主导推进力度,推动湖南省有色金属产业做大做强。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对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恶性竞争、挂靠外省开票等行为予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购销不开票等偷税漏税行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搭建省政府领导联系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部门联合工作组,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项政策责任单位要逐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推进依法征管,强化财审联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信息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 宛俊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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