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饮水思源,不能忘记革命先烈,不能忘记革命老区的父老乡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要求各相关省市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为地区重点工作,并制定配套政策。湖南是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策源地,红色政权和人民军队的重要发祥地,经积极争取,有38个县市区纳入湘鄂渝黔、湘赣边革命老区规划范围。38个县市区中有27个脱贫县,占全省脱贫县的53%,发展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对传承红色基因,让老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9章24条。具体明确了1个总体要求、6大重点任务、7条政策举措。
一是明确了1个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湘鄂渝黔、湘赣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改革开放更加深入,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是提出了6大重点任务。参照国家政策体系,结合革命老区发展实际,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网络、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保护传承弘扬红色文化6大任务,力争解决我省革命老区发展基础夯实、发展活力激发、老区人民福祉提升、红色基因传承等问题。
三是提出了7条政策举措及保障措施。政策举措包括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4个方面,包括“加大对革命老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指导、加强宣传引导3个方面,提出了“建立湖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协商机制,健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际协商机制”“完善对革命老区的差别化绩效评估体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