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7月28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各省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格局优化、城市建设、城乡融合等取得较好进展,但仍存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不足、工业化城镇化不够协调、特大城市对周边辐射带动不够、城市安全韧性体系仍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2023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16%,居全国第23位、中部第5位,低于全国平均5个百分点。特别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35倍,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安居仍有较强需求,通过新型城镇化拉动投资、扩大消费仍有较大空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行动计划》和省委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改革部署,稳步提高我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近日,省政府印发《湖南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组织实施作出部署。
二、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行动部署,同时结合湖南实际,力求有所创新、可落地见效,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稳定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
二是注重实事求是。在目标设置、原则设定、任务铺排上,坚持遵循规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分类施策,避免“大干快上”,避免以破坏生态环境、占用基本农田、强迫农民“上楼”等为代价提高城镇化率。
三是注重有效管用。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的同时,统筹整合省直部门财政、金融、土地等各类政策资源,提出7个方面政策支持措施,力求充分激发新型城镇化统筹投资和消费的黄金结合点作用。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行动目标。提出经过5年的努力,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市间流动人口更好融入所在城市,以湘西南为重点的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更加协调,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左右,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实施四大行动,共17项任务:一是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的存量问题。包括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等5项任务。二是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以湘西南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的增量问题。包括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等4项任务。三是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以推动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实施“一厅一道一园一廊四张网”工程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的协调问题。包括提升城际交通互联、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4项任务。四是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的问题。包括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建设绿色智慧城市等4项任务。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提出健全7项政策机制,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政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政策、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支持政策、资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实施五年行动。各市县因地制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