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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文化

湖湘文化上溯屈贾,屈原和贾谊虽非湘籍人士,但对湖南影响极为深远。战国时期,屈原创“楚辞”,忠而被谤自沉汨罗江,品德高尚,被评为世界文化名人;西汉初期,贾谊力主改革而被贬长沙4年,其活动和著述对长沙和湖南文化、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世称“贾长沙”。

两宋以来的湖南文化,称为“湖湘文化”。湖湘文化是一种地域性文化,在思想学术层面,中原的儒学是湖湘文化的来源;在社会心理层面,湖湘的民风民俗、心理特征等,则主要源于本土文化传统。这两种特色鲜明的文化重新组合,形成了独特的湖湘文化。

最早称湖南为“湖湘”者是五代十国时担任潭州军府事的武陵人周行逢。

湖湘学派:以“二程”(程颢、程颐)为代表的宋代理学的一个派别,黄宗羲称之为“湖南一派”,梁启超命名为“湖湘学派”。当代史学家侯外庐指出:“湖南是宋代理学湖湘学派的发源地,以衡麓(衡山)、岳麓(潭州,今长沙)为中心,由胡宏开其端。张栻主岳麓书院教事,从学者众,因而奠定了湖湘学派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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