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1906—1987),原名李凤瑞,又名李明阶,长沙浏阳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抗日军政大学组织部长、第二分校政治部主任、冀中军区副政委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中军区野战纵队,晋察冀野战军第二、第三纵队政治委员,第二十兵团政治部主任,第十九兵团政治委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在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曾当选为第一、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工作中公道正派,光明磊落,谨慎谦虚,平易近人,团结爱护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被誉为“政治工作者的楷模”。
(内容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人民出版社 )